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2024年9月10日,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办案人曹仲平等人在开庭审理中和办案过程中的10大违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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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判长曹仲平在被告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提供的证据接受太欣新材料科技,而原告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审判长不允许,明显带有倾向性。
8,审判长曹仲平不履行审判长的法定职责,应当向被告问话,而不提问。比如应当问被告原告在何年何月何时有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而不提问太欣新材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