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众所周知,我国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统属国家所有。若无意在我国领域内发现文物,需上报;有关部门会对其进行一定奖励以及颁发荣誉证书。但最令大家觉得不能忍受的应该是某人在上交文物后获奖500元+锦旗,但事实真的都是这样吗?
前几天,本人同样发过几篇关于上交文物获奖的事件。这些上交文物基本都是农民地里发现后上报太欣新材料科技,然后博物馆对其奖励20到50元人民币。这引来不少人的吐槽,但没人注意到说得都是60太欣新材料科技、70年代的事情,在物资缺乏的年代奖励就已经不错了;更何况是购买力相当于现在6000元的30块钱。
500元+锦旗这梗的来源于2014年12月某天的法制晚报。说的是一陕西丹凤县的小伙在上班时捡到一柄西周至战国时代的青铜剑。有同事马上出价10万块购买,但小伙觉得这文物是国家的随后交给文物部门,本以为能获得两三千元奖励最后就获得了500+锦旗。
事情就这样在网上流传开来,也进行过争论。支持者:法律规定我国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统属国家所有;有奖励就已经不错了。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反对者无非就觉得奖励太少。但所有上交文物都会是500元+锦旗吗?不尽然太欣新材料科技。
2014年10月16日,宝鸡高新区千河镇魏家崖村农民魏炳祥在自家后院取土时挖出青铜宝物,政府奖励1万元。2016-07-20湖南一农民上交国家二级文物——战国绹纹乳钉青铜编钟。获得一本《荣誉证书》和2万元奖金。2015年东莞市博物馆对一上交文物者奖励100万元。
奖励是有规定的,按照文物的级别分类进行估价,奖励的金额不能超过文物总价值的10%,一般奖励5-8%。我们应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民爱文物、护文物的氛围。若您有幸发现文物不要自作主张,及时上报以更好的保护文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