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科技型企业主要荣誉称号有2项:一是高新技术企业(下文简称“高企”),最早起源于1991年,最新版本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管理办法》系2016年修订;二是“专精特新”体系,概念最早于2011年提出,在2022年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三大培育梯队。在实践中,这2个体系不是彼此孤立的,很多中小企业既是高企又是“专精特新”,然而现下经济大环境震荡,有些评分标准应因时制宜地调整。
高企每3年需重新认定,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满分100分)方能成功,其中20分为成长性指标,评分标准为下表1,年增长率15%及以上对于初创类或小企业来说较易达成,但是对于有一定规模,如2000万营收以上的企业来说,很难保持,加上近年疫情影响,很多企业营收影响较大,评分标准难度过高。此外,财务数据仅考察前3年内的增长率,甚至不考虑本轮第一年对照上一轮最后一年的增长率,可能导致企业在本轮第一年故意压低营收或利润。
文件要求“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不像高企给出高新技术领域的三级目录,小巨人并未给出清晰的细分领域目录,市场占有率10%也没有强有力的官方或第三方数据参考,知名度和影响力也是比较主观的指标。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入门梯队,多为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小微企业,应以鼓励为主,但现有指标中,如企业仅有II类知识产权,如软著(多数小微企业很难有发明专利等I类产权),即便数量很多,也会被扣除15分,倘若研发费用不能超3%以上,再被扣5分,那在创新能力上直接会被判定不合格。而高企只要II类知识产权数量足够多,也不会扣分太多,研发费用占比也就要求3%-5%,因此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指标要求过高。
针对以上不足,建议科技部和工信部能协同税务、人社部门和知识产权局,适当调整相关指标,让更多科技型企业能在培育梯队中。包括:
适当引入一些社会责任感指标,科技型企业相比普通企业更容易高质量发展和获得高利润,在就业问题,尤其是青年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当下,可考虑添加考察人均产值+全职员工人数+吸纳近2年应届生就业等指标太欣新材料科技。
包括细分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的二级太欣新材料科技、三级目录,给出一定的数据参考范围,如工作指引中给出特定领域10%占有率的营收参考金额。
国家提出到2025年,中小企业三大培育梯队分别达到100万家、10万家、1万家,目前是21.5万、9.8万和1.2万余家,上海的目标是10万家、1万家和1000家,目前是超万家、7500余家和5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离培育目标还有较大距离,因此应适时调整评价指标,降低入门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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